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市食安办组织开展了2014年三季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共抽检了涉及大米、鸡蛋、乳制品(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糕点、饼干、植物油、冷冻饮品、饮料、休闲食品(蜜饯、炒货、膨化、糖果、果冻、肉脯)、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共1120个批次。其中大米抽检合格率100%;鸡蛋抽检合格率为100%;乳制品(巴氏杀菌乳、灭菌乳)抽检合格率100%;糕点、饼干抽检合格率98.3%;肉及肉制品抽检合格率99.2%;休闲食品抽检合格率98.3%;冷冻饮品、饮料抽检合格率100%;豆制品抽检合格率100%;植物油抽检合格率为100%。按照《武汉市食品安全飞行抽检管理暂行办法》,抽检不合格食品,按照监管环节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市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产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超市、商店去购买食品。
二、对散装食品购买前要注意销售单位的环境,选择卫生环境较好、销售人员卫生意识强、流通量较大的单位购买。还有从外观、色泽方面对食品进行初步判断。
三、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仔细看清标签标注。选择标识规范、齐全的产品,食品标签中配料、标准代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厂址等内容应明确标出,否则可能是假冒产品,消费者要谨慎选择。
四、注意看生产日期,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对于保质期只有1-2天的食品要特别注意其生产时间,可加热食用的食品尽量加热食用。
五、不盲从促销打折,单方面追求低价,并注意保留票据,索取购货凭证,留存样品,以便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时方便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