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各类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及分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把原料进货关、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控、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存在的卫生不规范、原料采购记录不全等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排除安全隐患5处。
二是严格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监管。重点围绕食用油进货来源是否合法、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格等内容,检查食用油经营主体77户,查获标签不符合规定食用油41桶。对5户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经营者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用油案件2起,罚没款1.42万元。
三是严格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监管。结合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121户餐饮单位、68个学校食堂,7个集体食堂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废弃油脂处置台账,与收运单位签订处置回收协议。检查中,对9户餐饮单位未建立废弃油脂处置台帐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