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通知要求,在总结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在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该局把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作为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按照“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及时总结、逐步完善”的原则,紧密结合日常监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宣传动员、全面推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采取实地调研、现场宣传、组织培训、严格审核、定期督导等措施,力争利用1年时间在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同时,明确了市、县区局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强化保健食品监管的重要举措,周密研究部署,做到宣传、培训、督导、落实”四到位“;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及时协助企业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据质量受权人标准条件,严格把关审核,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企业推荐工作顺利开展、质量受权人有效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