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在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十项综合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突出农村食品安全这一重点,组织市、县(区)工商局、卫生局、食药局等部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一是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审批。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着重检查原辅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食品添加剂的储存、使用、管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咸阳市食品生产小作坊暂行管理办法》、对有许可条件的,整改能达到许可标准的,提升一批。对达不到许可条件,但能守法生产经营的,规范一批。对不能守法生产经营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坚予以决取缔。
二是强化对农村食品经营的日常监管。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执行《咸阳市小摊贩管理暂行办法》,县区食药局、工商局对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确保食品可追溯。
三是强化对农村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咸阳市小餐饮暂行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行为,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非自产食品销售行为,严禁销售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食品。实施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提高动态等级评定的覆盖面。
四是强化对农村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食品基本品种开展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依法及时处置和查处发现的问题食品,增强问题的靶向性,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