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4号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2014年山东省食品监督抽验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省内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2014年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全省监督抽检情况
2014年第二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对全省17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畜肉、禽肉、酱腌菜、熟肉制品、纸巾(湿巾)、粽子等6个品种1823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80批次,总合格率为95.6%。
二、监督抽检情况分析
本次抽样按人口数量分配各市抽检数量,抽样场所以集体食堂、旅游景区、连锁餐饮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其中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占10%,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占20%,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占30%,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占40%,其中在乡镇和行政村的抽样量不低于总量的30%。重点检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项目。80批次不合格样品中,畜肉15批,禽肉10批,酱腌菜36批,熟肉制品18批,纸巾(湿巾)1批。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