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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局强化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24 11:22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余杭区局从今年以来强化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和指导,实行中央厨房检验记录月报告制度,并要求全区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郑重承诺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

    百年锅贴、豪尚豪牛排、千尊披萨、Q凤早餐,近年来,这些连锁餐饮门店四处开花,而且大多门庭若市。上述几家餐饮连锁企业的中央厨房均位于余杭区,每天,大量的成品、半成品都会从中央厨房运送至各个门店,既保证了原料供应和食品品质的一致性,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效率。但类似的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潜在不少食品安全风险,如环节多、配送范围广、影响面大等。

    为此,余杭区局从今年以来强化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和指导,实行中央厨房检验记录月报告制度,并要求全区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郑重承诺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

    从6月份起,余杭区局正开展为期5个月的中央厨房与集体配送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重新核查加工能力,符合两个《规范》。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所有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新核查其生产加工面积、布局流程、设施设备、供应数量、检验室配备等,确保符合《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新申办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严格按照两个《规范》要求进行许可。二是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实现“六个全面”。要求在有关企业全面实施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确保在2014年11月前,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接受规范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全面实现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台账至少保存2年;全面建立生产加工关键点台账记录,建立加工、分装、运输、清洗消毒、配送单位和数量等关键点生产加工供应记录;全面建立检验制度,建立产品检验规程、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并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相关检验工作;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

    8月5日,余杭区局统一抽检了全区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的食品。日前检验机构出具的结果显示,余杭区5家中央厨房和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当天供应的食品均未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鉴于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高食品安全风险的特点,余杭区局将继续对有关单位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深入推进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接下来,余杭区局将针对前期行动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餐饮服务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与稽查大(中)队依法依职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许可审查《规范》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依法查处企业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许可擅自加工经营的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继续强化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按照《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规范有关单位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实现“六个全面”,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日期: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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