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市场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突出的问题势在必行。因此,县局决定8-12月在全县范围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立足排查风险,全面掌握农村食品市场整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各所(分局)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小作坊等食品市场主体开展一次大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梳理掌握当地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以及重点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实施“靶向监管”。
二、立足突出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所(分局)要突出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制售假冒侵权食品、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农贸市场和小摊点食品来源不明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并强化对向农村输送食品的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和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等场所和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清除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黑工厂”、“黑窝点”,坚决遏制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立足长效监管,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各所(分局)要通过培育一批基层典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导向性和规范性;要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为契机,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对农村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强化指导、规范和扶持,探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四、立足社会共治,打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各所(分局)要积极发挥乡镇等基层政府和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有奖举报推进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农村消费者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整体素质,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