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合并”行政许可试行办法》,将本部门作出的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等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和工商注册登记在证照凭证形式和审批办理程序上进行合并,实现了“四证合一”。截止目前,已办理“证照合并”营业执照57户,申请一次性完成率95%,有效解决了“证照”脱节问题,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一、整合记载事项,实现证照凭证合一。一是完成纸质凭证合并。将《营业执照》同时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纸质凭证载体,从而使其兼具相应许可证的效力和功能。“证照合并”后,除非特别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再向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件凭证。二是整合记载许可信息。实行“证照合并”的《营业执照》按照“所涉证照信息应载尽载”的原则记载注册登记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事项信息,包括:工商注册登记事项信息和注册号;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名称、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限;发照日期和核发证照机关。三是设置特定识别标志。为便于公众识别和部门监管,该局在“证照合并”《营业执照》的显著位置标注了提示信息,既增加了监管区分度,又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合并”工作的知晓度、接受度。
二、优化受理流程,有效实施合并审批。一是整合精简申请手续。对涉及“证照合并”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交”的原则进行精简、整合,通过统一编制“证照合并”申请材料目录,分别明确了共性申请材料和个性申请材料。将有关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各监管所,实现了属地审批和属地监管的有机结合。二是提供预先辅导服务。为帮助申请人提早发现生产经营条件所存在的不足,避免因选址错误、装修不当等原因带来的不能开业风险,进一步优化现场审查工作流程,在正式受理环节之前增设了提前辅导服务,审批服务窗口根据书面申请,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现场生产经营条件情况到现场予以提前辅导。目前,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的一次性完成率提升至95%,申请人盲目投入风险得到了及时控制,事后监管矛盾大幅减少,同时行政成本也进一步降低。三是实现五个“一次性”。凡涉及工商注册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由该局及其派出机构的审批服务窗口按照“谁注册,谁办理”的原则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次性审核,一次性颁发”的流程开展合并审批工作,使环节有效压缩,手续大幅简化,审批提速达300%,有效解决了“证照”脱节问题,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三、深化部门协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一是政府支持协同推进。从调研论证、办法起草直至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合并”工作始终得到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关注和大力支持,并被列为当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督查考核项目。8月份,海宁市法制办对《试行办法》审查后予以备案,同时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在城市创建、评比招标、案件处理、监督管理等过程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合并”工作的支持。二是试点先行稳妥实施。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特点,将涉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工商注册的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列为首批“证照合并”项目,同时选择硖石所、海昌所先行试点,重点对内部工作流程、材料目录编制、后续监督管理等作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三是大力宣传强化认同。通过媒体报道、印发资料、开现场会等形式,对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合并”工作进行大力宣传,社会接受度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迅速提高。9月2日,《海宁日报》用整版篇幅对“证照合并”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证照合并”在提高行政效率、强化食品监管、实现工商注册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的便利化效能化等方面的显著作用,得到了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