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901184号公告,预告废止“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多重残留分析方法(四)”。因为2014年7月3日已公告修正“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多重残留分析方法(五)”,其检测品项扩增为310项,已涵盖旨揭检验方法中除二.四地、四氯丹、盖普丹及益发灵外的其它品项,故办理旨揭检验方法的废止事宜。
同日,“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901203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二.四地、四氯丹、盖普丹及益发灵之检验”,以取代未涵盖的品项,
两项公告自刊登次日起2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二.四地、四氯丹、盖普丹及益发灵之检验”详见: file6849.pdf
“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多重残留分析方法(五)”详见: file68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