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 第23号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全省17市,涵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共监督抽检月饼392批次,涉及月饼生产企业196家、流通企业102家、餐饮服务单位9家。其中,不合格月饼19批次,不合格率为4.85%,合格率为95.15%。
监督抽检涉及的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铝、丙酸钙(钠)、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
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检验项目分别涉及脱氢乙酸、菌落总数、铝、苯甲酸、酸价。不合格月饼及其标示生产经营企业详见附件。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不合格月饼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各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