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在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在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签订2014年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加强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综合考评,同时印发了《2014年杭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农林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管理等工作。生产环节,约谈违规企业,取缔黑作坊。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部门专项检查出口基地和肉制品等产品并拉网式检查进口食品仓库。流通和消费环节,市场监管、卫生、教育、贸易等部门继续推进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和市级示范单位创建,约谈问题企业,强化监督抽检,做好餐饮单位“321示范工程”、“量化分级”、“信息公示”、“阳光厨房”等工作。
三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在从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进行疏理,引导监管部门加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主体意识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