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22日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不得添加用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
铝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然而摄入过量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显示,因为喜爱面食的缘故,北方居民铝的摄入量比南方高4倍多,约60%人的铝摄入量超过安全值。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规定,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而根据GB2760-2011的规定,油条属于油炸面制品,食品分类号06.03.02.05,属于以上公告当中例外的情形,因此仍可添加硫酸铝钾(钾明矾)。
各地经常曝出,不法商贩为追求更大的利润,会向油条等食品过量添加明矾。对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确保国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