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加拿大政府修订了《
食品和药品
法规》中有关标有
清真声明(Halal claims)的食品的规定: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规修正案 B.01.0501。该变化要求所有食品
标签、包装或广告上的清真声明都要包含认证机构的名称,并从 2016 年 4 月 4 日开始生效,如果认证机构的名称没有标注在食品标签、包装或产品广告之上,则该食品上禁止使用“清真”这个词,以及任何阿拉伯语字母或任何象征,如符号、标记等,以避免给人带来该食品是清真的印象。这将适用于进口和国内产品,将为行业提供一致性,有助于防止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