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我省生产加工环节水产加工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期,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水产加工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现将具体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产品种类 |
抽检指标 |
动物类干制水产品 |
标签(不作判定)、铅、无机砷(仅限贝类和虾蟹类)、 甲基汞、镉、铬、多氯联苯(仅限海产品)、菌落总数(仅限即食类)、 大肠菌群(仅限即食类)、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副溶血性弧菌)(仅限即食类)、苯甲酸(以产品实际情况定)、山梨酸(以产品实际情况定)、 着色剂(以产品实际情况定)、亚硫酸盐 |
藻类干制水产品 |
标签(不作判定)、铅、无机砷、甲基汞、多氯联苯、 菌落总数(仅限即食藻类)、大肠菌群(仅限即食藻类)、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仅限即食藻类)、 霉菌(仅限即食藻类)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