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表2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信息表 畜禽肉(生)
熟肉制品(自制)
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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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包括餐饮服务、流通环节酒类和保健食品。2014年4月,我局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完成第11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041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838家次,查处案件77宗,罚没金额56.4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2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47家次,查处案件8宗,罚没金额1.25万元。
二、【食品抽检情况】
日常监督抽检:对餐饮服务环节畜禽肉(生)、熟肉制品(自制)、食用油进行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20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实物抽检合格率99.5%。
三、【监管工作情况】
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建设工作。4月,新增99间学校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全市共有1467间学校食堂安装了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2月至4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学校自查、网格巡查、交叉检查、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采购查验、台账登记、高风险食品(凉菜、熟食等)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职、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鼓励学校提升食品安全等级。全市食品药品部门共出动监管人员401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158间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165间次,查处存在违法行为学校食堂39间次。按照“存在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开展“回头查”,认真复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效果明显。期间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3次,培训食堂负责人2253人次。
完成第11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4月15日至5月5日,第115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琶洲会展中心举行,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对馆内实施驻点监管和对馆外实施每日巡查监督的监管模式,共计检查餐饮单位1796间次、从业人员10017人次、食品运输车309辆次,保障整个展会期间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开展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4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72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2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47家次。
四、【突发事件情况】4月,广州市餐饮服务环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2014年4月份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信息
【任务来源】
1.《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穗食药监餐〔2014〕129号)
2.其他任务
【检验依据】
1.畜禽肉(生):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2.熟肉制品: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3.食用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15680-2009棕榈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等。
【检验项目】
1.畜禽肉(生):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氯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
2.熟肉制品:亚硝酸盐、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苯并(a)芘、无机砷、铅、诱惑红、胭脂红。
3. 食用油:感官、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浸出油溶剂残留。
【不合格项目】食品不合格项目:苯并(a)芘。
【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表1: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合格食品信息】详见表2: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信息。
【情况说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已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告知被抽检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风险分析】
苯并(a)芘是由五个苯环构成的多环芳烃,长期摄入具有致癌作用,经过多次使用的高温植物油、煮焦的食物、油炸过火的食品、烧烤和烟熏肉制品等会含有苯并(a)芘。建议消费者在日常的饮食中少食烘烤、熏制、高温油炸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在熏烤、油炸食品时应改进烹饪工艺或方法,注意火候的掌握并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在日常的饮食中少食烘烤、熏制、高温油炸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在熏烤、油炸食品时应改进烹饪工艺或方法,注意火候的掌握并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附表:1.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2.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