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表1 :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
抽样地点
|
1
|
原味紫薯条
|
绿土康田
|
160克/袋
|
2013.8.7
|
福建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
|
苯甲酸g/kg(≤0.5/0.84)
|
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新兴里店
|
2
|
全形豆角
|
柳明
|
500克/袋
|
2013.11.7
|
武汉市柳明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g/kg(≤0.1/0.52)
|
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第六分公司
|
附件2: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序号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
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
1
|
桶装饮用水
|
北京大石窝洪源水厂
|
石窝
|
18.9升/桶
|
2013年11月10日
|
菌落总数cfu/ml(≤50/3100)
|
2
|
燕岭甘露饮用水
|
北京市燕脉山泉水厂
|
图形标
|
18.9L/桶
|
2013年11月19日
|
菌落总数cfu/ml(≤50/1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