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省立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2月24日至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督查组对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抽查了部分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档案资料,实地督查了省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现状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运行情况,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督查组对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概括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全省卫生系统对风险监测工作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监测任务;二是广大卫生行政、业务人员广开思路,以示范单位创建、能力提升年等活动为抓手,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三是全系统上下协调一致、统筹规划,形成了一个科学、高效、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了经费、计划、数据“三统一”。
近年来,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大投入、强化能力,在完成上级监测任务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人才、技术支持,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当地监测计划,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本次国家督查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卫生局、泰安市卫生局等单位付出了更多努力,赢得了荣誉。根据国家督查组的建议,经我厅研究确定,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立医院、济南市卫生局、泰安市卫生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安市妇幼保健院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请上述单位以适当方式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
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借鉴以上7个单位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积极履行风险监测职责,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真正建立起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机制,为建设“食安山东”、“健康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卫生厅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