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2013年9月16日发布PQA0921号检疫公共警报,针对来自中国和泰国供人类消费的荔枝和龙眼采取改进冷处理灭虫措施
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将对来自中国和泰国的供人类消费的荔枝和龙眼采取改进冷处理灭虫措施,该项措施于2013年9月16日生效。
改进冷处理措施具体内容:
1、针对水果中苍蝇和荔枝的钻蛀虫的冷处理灭虫条件:在不高于0.99摄氏度下持续17天,或者在不超过1.38摄氏度下持续20天。
2、仅针对水果中苍蝇的冷处理灭虫条件:在不高于0.99摄氏度下持续15天,或者在不超过1.38摄氏度下持续18天。
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进口的水果必须来自注册果园,注册果园必须对荔枝砖蛀虫进行控制。改进措施同样适用从其他允许进口荔枝的国家对荔枝进行的冷处理灭虫。已经获得进口许可证的进口商要注意进口许可证的格式将于2013年9月20日改版以符合澳大利亚进口条件数据库(ICON)中的修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