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丹麦环境部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阐明了将邻苯二甲酸酯禁令延迟至2015年的原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和DIBP)比预期更为常见,而厂家也不可能在设计的时间内淘汰它们。
1. 背景
在2012年11月26日,丹麦行政令(BEK nr 1113)宣布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和DIBP)的室内使用产品,以及产品中包括含有这些物质的部件,而这些部件可能会与皮肤或粘膜接触。已有欧盟法规管制的产品不在此禁令范畴内。法令原设定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
2. 丹麦行政令概要
范围:室内使用产品,以及产品中包括含有这些物质的部件,而这些部件可能会与皮肤或粘膜接触;
定义:室内使用产品指在其生命周期中预期被放置、保管、储存、竖立、悬挂、铺设、应用、固定或类似用途的室内产品;
限值:每种DEHP、DBP、BBP、DIBP≤0.1%;
豁免:此禁令不适用于医疗设备、药物的密封内层、玩具、婴儿产品(关于DEHP、DBP和BBP)、化妆品、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首次出售时遵守丹麦要求的二手产品;
生效日期:延迟至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