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农业部消息,8月30日美国政府发布审核报告,批准我国四家企业生产的熟禽肉产品输美,然而需保证生禽肉产自美国或者加拿大。
今年3月4日至19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对我国鸡肉出口工厂进行了审核,之后于6月28日起草了审核报告草案,8月30日发布最终报告。
8月30日美国农业部致函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中国企业向美国出口熟禽肉,出口产品需保证符合美国农业部2006年4月终期法规的要求,禽肉需来自美国农业部监管体系下的屠宰厂或者其他有资质向美国出口生禽肉的国家。
相关链接:<http://www.fsis.usda.gov/wps/wcm/connect/c3dab827-151d-4373-917f-139db6a2466d/China_2013_Poultry_Processing.pdf?MOD=AJPERES>
<http://www.nytimes.com/2013/08/31/business/chinese-chicken-processors-are-cleared-to-ship-to-us.html?_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