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730第4号通报:近日,根据2013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3号通报(于2013年7月19日修正为食安输发0719第1号通报),对于中国生产的洋葱(包括大葱)中相关农药残留实行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洋葱(包括大葱)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洋葱,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涕灭威和涕灭砜威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洋葱(包括大葱)中相关农药残留含量(包括涕灭威和涕灭砜威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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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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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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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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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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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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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包括大葱)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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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农药(涕灭威和涕灭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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