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山东省质监局2013年第9批食品省监督检验对饮用水进行了抽检,现将监督检验结果予以公告。
2013年第9批食品省监督检验共抽取279家企业的302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62批次,批次合格率86.8%;实物质量合格27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89.7%。检验项目有:标签、净含量、耗氧量、pH值、电导率、氟化物、溴酸盐、亚硝酸盐、铅、砷、铬、矿物元素指标、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指标、标签、电导率、pH值、亚硝酸盐、氯化物、耗氧量等。
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各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表:
1、 结果汇总表(合格).xls
2、 结果汇总表(不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