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台湾义美食品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泡芙,桃园县政府卫生局21日下午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处新台币15万元罚款。
义美公司龙潭厂传出使用逾期原料制造泡芙,桃园县卫生局连续两天前往义美公司生产线调查,并抽检泡芙产品。
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桃园县卫生局判决义美公司15万元罚款,并责成回收相关产品,做好流程管控。
据初步估算,义美在去年7、8月间所生产的泡芙产品约为12万箱、144万多包,但目前厂区已无去年生产的产品。
桃园县卫生局也呼吁各食品制造业在使用原料时,应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并于保存期限内使用,另有关原材料进货时,应确实验收程序,明确标示并适当处理,以免遭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