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1号(最终修正:2013年5月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501第1号),对中国产干燥紫萁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中国产紫萁实施乙草胺的命令检查。具体如下记:
对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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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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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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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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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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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检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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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萁及其加工品(限简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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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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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附表2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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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5年1月24日发布的食安发0124001号《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添加剂或动物用医药品的成分物质的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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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检出乙草胺超过标准值(0.0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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