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通报:根据2012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2号通报(于2013年2月6日最终修订为第0206第1号通报),近期对中国产乌龙茶实行监视检查时从产品中检验出含有氟虫腈,因此将依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之规定,对于中国进口的乌龙茶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实施命令检查。对于委托登录检查机关检验的产品,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命令检查实施的日期将另行通知。
对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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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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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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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乌龙茶及其加工品(好、仅限于简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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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虫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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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所对中国产乌龙茶实行监视检查后,发现其中的氟虫腈含量超过了标准值(0.002ppm),因此将实施命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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