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1004第1号通报:近日,根据2012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3号通报(于2012年10月2日最终修订为1002第1号通报),对于2012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生产的生食海胆的部分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下述项目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生食海胆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生食海胆,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肠炎弧菌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生食海胆(包括肠炎弧菌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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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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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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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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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出口及其包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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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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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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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海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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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炎弧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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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胆食品分公司第一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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