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监督函〔2012〕8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87708774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附件:
1.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9月19日
早期意见征求:
卫生部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意见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