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部署质检系统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系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通知》明确了排查整治目标任务,梳理了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农资建材等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进出口商品等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内容,要求以建设质量强国、维护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为切入点,从点到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坚决整治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质量安全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同时排查质检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风险,着力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
整个活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分期分批推进,边查边改边完善。要求全系统各级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