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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初审 肉品不得检出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5-07 16: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日前初审关于瘦肉精的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食品伙伴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日前初审关于瘦肉精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本次表决,以7票赞成,6票反对的方式通过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瘦肉精"零检出".

    台湾社环委员会再审食管法修法,为求议事顺畅,日前由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协商,确认今天议程将逐条表决食管法第11条和17条之1,且经委员会处理后,送院会处理。

    有关肉品能否检出瘦肉精,会议表决台湾民进党团提出的"零检出"、台湾亲民党团提出的"符合国际标准"及台湾行政院提出"安全容许"3个版本。表决结果为,赞成民进党版本7票,反对6票,民进党团版本通过。亲民党团版本则没有人赞成、也没人反对,不予通过。台湾政院版则赞成6票,反对7票,不予通过。

    台湾社环委员会初审结果规定,肉品不得检出瘦肉精,但依据协商,相关条文送院会处理。然而最后如何规范瘦肉精,仍有变数。

日期: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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