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妇社函〔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落实2008年我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提高我国公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别是母婴健康素养水平,普及母婴保健基本知识与技能,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推广应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卫办妇社函〔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落实2008年我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提高我国公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别是母婴健康素养水平,普及母婴保健基本知识与技能,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推广应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