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
苏卫规(监督)〔2011〕3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