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天津市福美商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1).xls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