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投资报》8月5日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农林水产质量安全管理局称,根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通知(13/2011/TTNNPTNT),现只有美国植物性商品出口符合上述通知要求,可以对越出口。由于加拿大、泰国、中国、澳大利亚、法国和新西兰到8月1日还没能按通知要求向越方提供足够的植物出口登记材料,因此越方已禁止上述六国对越出口。目前,上述六国正加紧补充完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