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媒体对蜂蜜标准等问题提出了质疑,中国蜂产品协会根据掌握的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1、关于标准的制定分工: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中国蜂产品协会现担任"全国蜂产品标准化工作组"主任委员单位,同时是工作组联合秘书处承担单位之一。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蜂产品协会承担了部分行业标准的组织起草工作,其中,包括《蜂蜜》(GB18796-2005)、《蜂王浆》、《蜂胶》和《蜂蜡》等标准,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同时,农业、质检、外贸等部门根据分工分别归口管理其他标准,如检测方法等方面标准。《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后,部分标准由国家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
2、关于检测方法与检测标准:2005年《蜂蜜》国家标准(GB18796-2005),对蜂蜜的真实性提出了要求,并且规定了技术鉴别方法,一定程度上对造假起到了扼制作用。与此同时,造假者开始用技术手段使用新的制假原料和方法,如改用大米糖浆等逃避监管。2010年起,协会及有关部门即开始推动针对以上造假方法的新的检测技术研究。
目前,我国的一些技术机构在大量的研究与实验基础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有几种技术方法相互参照,对掺入大米糖浆等造假手段有一定的可鉴别能力。有的检测方法已经进入论证或审定程序,一旦检测方法成熟并成为检测标准以后,即可在相关标准中予以采纳并实际运用。
以部分媒体提及的四种检测方法(SM-R、β-呋喃果糖苷酶、碳四植物糖和TLC)为例,这四种方法是近年来相关机构新的技术成果,但前两种方法尚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发布。
碳四植物糖检测已经在GB18796中应用,但是只能针对玉米、甘蔗、高粱等四碳植物的淀粉糖浆,不能针对其他含糖类物质如大米糖浆作出准确判断。TLC检测方法已经在其他国家及部分单位自检过程中应用。
目前,相关机构已经对SM-R和β-呋喃果糖苷酶两种方法做了大量实验,正在履行审批程序,仍然需要接受相关论证和实践检验,距离上升为标准尚有一定的时间。有关技术方法一旦通过国家技术标准的审定,同时在实践中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准确性之后,可尽快在相关国家标准上予以采用。
3、关于标准制定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企业等都可以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企业尤其是有技术力量的企业参与国家及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准起草与制定离不开技术作为支撑,必须有相应的牵头起草单位。同时,标准制定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个人、单位都有权利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标准在颁布实施以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或修订。
现行的蜂蜜国家标准有《蜂蜜》(GB18796-2005)(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卫生部批准发布,2011年10月20起实施)。协会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后一标准的主要意见是,重复前一标准的内容过多,与安全性关联不强。
关于蜂蜜制品的问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蜂蜜制品名称标注的意见》(国标委农轻[2006]13号),《关于检查蜂蜜和蜂蜜制品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情况严防掺杂使假行为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5]854号)等文件中已有相关规定,即蜂蜜制品不是蜂蜜,应在名称及配料表中予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