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