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合其控制和预防泰国人口碘缺乏症的政策,泰国公共卫生部已经审议了关于鱼露、水解或发酵大豆蛋白的食品调料和烹饪卤水的现行规定,并且决定该规定应当更新。公共卫生部分别对鱼露、水解或发酵大豆蛋白的食品调料和烹饪卤水进行如下修订:
1、鱼露中的碘含量应当不低于2毫克/升(ppm)和不高于3 ppm;
2、水解或发酵大豆蛋白的食品调料、烹饪卤水的碘含量应当不低于2毫克/升(ppm)和不高于3 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