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黄酒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发酵酒卫生标准》GB 2758-2005、《黄酒》GB/T 13662-2008、《地理标志产品 绍兴酒(绍兴黄酒)》GB/T 17946-2008、《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GB/T 5009-2003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黄酒产品的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氨基酸态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4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酒精度等。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附件: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