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020第1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Amisulbrom(安美速) 、异稻瘟净、螺虫乙酯、甲苯氟磺胺、pyrifluquinazon、抑草磷、嘧螨酯以及密灭汀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2)根据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兽药双咪苯脲以及头孢喹咪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3)根据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异戊胺、2-甲基-5-甲基吡嗪、硅酸镁的使用标准及成分规格。
(4)根据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谷氨酸一铵的成分规格。
附件:
食品 卫生法实施规则的部分修改省令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