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10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初评和复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二、本次复审结论为修订或整合的标准,将在2010年复审修订计划中下达(已下达修订计划的除外)。
三、本次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本次复审结论的传达落实工作。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国家认监委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