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我们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10年8月10日之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传 真:010-88375603
E-mail:shiql@sda.gov.cn
附件
1.《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