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巴西农牧渔业食品部(MAPA)农业保护秘书处(SDA)发布第332号条例(PORTARIA No- 332, DE 5 DE JULHO DE 2010),决定延长“玉米技术规范”草案的公众征求意见期限至该草案最终公布之前。
2010年1月6日,巴西农牧渔业食品部(MAPA)发布No. 04号条例(Portaria Nº 4, DE 06 DE JANEIRO DE 2010)“关于玉米产品的技术法规-官方分类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取样与标签标示要求”。该草案有180天的征求公众意见期。
根据该条例,巴西将按照玉米的用途(食用/非食用)、坚韧程度、形状、大小、颜色和霉烂颗粒数量,将玉米进行分类和分级;在玉米产品标签标识方面,对于带包装的用于人类消费的玉米产品,其标签标示应包含产品名称、批号、分类、级别、品种、生产厂商、厂址、产品责任人等信息;对于进口的玉米产品,其标签标注信息应提供原产国、进口商名称与地址以及进口货物随附文件中有关产品描述的相关信息。
原文链接:
http://www.in.gov.br/imprensa/visualiza/index.jsp?data=06/07/2010&jornal=1&pagina=9&totalArquivos=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