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产品进行首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的调查期为2008年9月19日~2009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税则号为29181400.00、29181510.00和29181550.00。
根据美调查时间表,美国商务部将于2010年7月21日左右确定强制应诉企业并发放调查问卷,本次复审调查将于2011年5月31日之前作出最终裁定。涉案中国企业可于7月10日前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署的进口统计数据和应诉企业的选择向DOC提交评论意见。本案的原始调查立案时间为2008年5月6日,DOC于2009年4月7日作出终裁决定。
相关企业如有问题,可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进口三处(010-65198194、65198418)和五矿商会(010-85692789)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