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2月8日发布了其313号TBT通报:欧盟委员会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2/95/EC(RoHS指令)的附件——修订对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可应用豁免。
该通报的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0年6月,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另外,欧盟于2010年2月26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委员会决议2010/122/EU。决议称,鉴于对LED中的镉进行替代在技术上还不成熟,决定对其进行豁免。根据2010/122/EU,RoHS指令的附录(即豁免)中增加以下第39条:
\“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彩色转换的II-VI族发光二极管(小于10微克每平方毫米的发光区域)内所含的镉,此项豁免于2014年7月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