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庭裁决,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蜂蜜2002~2003年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见下表)。
2000年10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蜂蜜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4090000、17029000和21069099。2001年10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5.88%~183.80%。2004年1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2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美国修改对华蜂蜜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的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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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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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Eswell Enterprise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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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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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贸易有限公司(Jinfu Trading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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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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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 Native Produce and Animal By-Products Import & Export Group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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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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