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电[2010]6号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地震灾区卫生防疫组的统一部署,现就加强玉树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量配备,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地震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要加强监督巡查和排查力度,重点监管受灾群众集中供餐点、医疗点供餐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的卫生监督,加强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的监督,加强饮用水安全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
三、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要根据地震灾区餐饮服务实际情况,做好当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