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提案制定《2009年BPA消费者信息法》,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进行修改。它要求所有整体或部分含有双酚A或可能向食品释放双酚A的食品容器在标签上注明警告语。
法案要求修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U.S.C.343)第403部分“标签错误的食品”,增加以下新条款:
如果食品容器—
1.整体或部分含有双酚A或可能向食品释放双酚A;
2.在需要的情况下,没有按法规要求的方式在标签上注明容器整体或部分含有双酚A或可能向食品释放双酚A的警告。
本法仅适用于本法生效6个月后在美国进行州际贸易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