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简称公益科研专项)项目已经财政部和科技部审查,各项目经费及其科目预算已经财政部评审和确定。现将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现将项目科研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自kjs.aqsiq.gov.cn下载《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计划任务书》(简称《项目任务书》),仔细阅读其中的《填报须知》,认真组织编报,形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09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下列指定地址,并将其电子文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同时,按照附件2、3的要求报送,《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和《2009年度质检公益科研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账号信息表》各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
指定地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0座
邮编:100029 收件人 卜玉兰 王 艳
指定邮箱:stm@aqsiq.gov.cn 确认电话:010-62388363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向质检总局科技司提交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
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期间,凡需要调整项目计划任务、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质检总局科技司审批。
四、各项目预定任务完成之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质检科函[2009]72号http://kjs.aqsiq.gov.cn/xwdt)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质检总局科技司组织验收。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与项目协作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加强对协作单位的任务和经费等管理。
联 系 人: 谢正文 齐春晖 姚泽华
电 话:010- 82262866 82262903 82262128
3.2009年度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账号信息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