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282号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管理,消除饲料安全隐患,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决定停止缩二脲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
一、将缩二脲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中删除。
二、废止《饲料级缩二脲》(NY/T935-2005)产品标准。
三、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于2010年5月1日前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