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勘误。
原文及修改文分别列出。
修订前
1.○:2009年6月4日施行
●:2009年12月4日施行
在限量(修订后)栏中未列出的食品,适用于一律标准(0.01ppm)。
修订后
1.○:2009年6月4日施行
●:2009年12月4日施行
在限量(修订后)栏中未列出的食品,适用于一律标准(0.01ppm)。但是,关于恶喹酸限量(修订后)中未列出的食品,按照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1958年厚生省370号公告)食品1的A部分中项目1所示,须符合“食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素及化学合成的抗菌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