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美国环保署(EPA)拟订一项关于三唑酮(triadimefon)残留许可限量法规,拟制定或修改、或取消以下商品内/表三唑酮(triadimefon)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
拟撤消牛脂肪;牛肉;牛肉副产品;山羊脂肪;山羊肉;山羊肉副产品;马脂肪;马肉;马肉副产品;绵羊脂肪;绵羊肉;绵羊肉副产品;乳内的许可限量。此外,拟撤消苹果;湿苹果渣;葡萄、梨的许可限量,县钩子的地方许可限量。
拟撤消猪脂肪;猪肉;猪肉副产品; 家禽脂肪;家禽肉;家禽肉副产品;蛋内的许可限量。
拟撤消干苹果渣;葡萄渣(干湿); 葡萄干残次品的许可限量。
拟撤消大麦碾碎粒(不包括粉面); 甜菜根;甜菜;甜菜头; 鹰嘴豆种; 葫芦; 青草料; 筛选草籽;育种草秆;油桃; 小麦草料; 小麦谷; 小麦碾碎粒(不包括粉面); 小麦秆的许可限量。
拟降低鲜菠萝的许可限量为2.0 ppm,将其商品术语修改为“菠萝”。
对于该拟定法规,今后是否采取协调措施尚不肯定。